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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时间:2024-11-04   点击:(211)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沧州大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沧州大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张莉/刘江

地理位置

河北省-沧州市-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号

项目名称

沧州大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沧州大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号,是专业生产一次性食品用塑料包装的企业,该公司占地约16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30人(男职工40人,女职工90人)。公司自生产运行以来,生产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生产安全平稳、产品质量达产达标,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不断完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要求向职工正常发放、使用,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各项设施能够满足实际需要,运行状况良好。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孙雪芹

报告编制人

李美美  赵士元

现场调查人员

张晓华  邢成轩

时间

2024.4.24

采样人员

孙振宇 蔡鸣  张营  金熙飞

时间

2024.7.20-2024.7.22

检测人员

崔凤枝 于洪月

时间

2024.7.20-2024.7.23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经过评价,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聚丙烯/聚乙烯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本次检测的粉尘为聚丙烯粉尘,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XG1-2022)规定的限值要求。该公司检测的物理因素为噪声、高温,部分岗位噪声不符合职业危害限值要求,其余各作业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本次检测粉碎岗位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本次检测高温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通过对该公司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分析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公司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的第十六小类塑料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企业。

通过评价认为,沧州大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当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能够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个体防护意识,并对重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2)公司在职业健康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工作;(3)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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